【西安通报2病例轨迹,西安通报本土病例活动轨迹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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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1-24
陕西新增2例外省游客核酸检测阳性病例,为上海某高校退休教师夫妻,在甘肃、内蒙古旅游后入陕,此前混检异常但自行离开,入陕后核酸检测初筛及复核均为阳性,目前在隔离病区观察。病例基本信息阳性病例为闫某(女,62岁)和姜某(男,62岁),两人系夫妻,均为上海某高校退休教师。
陕西报告外省2例确诊病例基本情况及行程轨迹2021年10月16日17时,2名外地游客在西安市第八医院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,经省、市疾控部门复核阳性。目前西安市疾控中心已完成2名游客的流行病学初步调查工作。病例活动轨迹如下:闫某,女,62岁;姜某某,男,65岁,俩人系上海某高校退休教师。
本土确诊病例:截至8月10日24时,现有在院隔离治疗本土确诊病例1例。境外输入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:截至8月10日24时,现有在院隔离治疗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例。隔离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22例。其他信息 出院及解除隔离情况:8月10日0-24时,出院2例、解除隔离医学观察3例。
在10月16日,两名外地游客也就是一对夫妻,在西安市第八医院核酸检测结果显示为阳性,随后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便第一时间启动了应急响应,对其接触过的地方逐一排查,尤其是他们住过的酒店,更是对它进行了消毒处理。
022年3月17日,城阳区报告新增2例本土确诊病例(均为轻型),2名确诊病例均住在城阳区圣富花苑小区,确诊病例2为确诊病例1的母亲。现将2例确诊病例主要行程轨迹公布如下:确诊病例1 3月9日:6:00乘坐网约车(车牌号鲁BDH5108)到单位上班,车程7-8分钟,与司机两人全程佩戴口罩。
姚某某因瞒报致十余人感染新冠肺炎,被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。具体信息如下:事件背景:3月15日,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1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姚某某被立案侦查。瞒报行为:轨迹交集未报备:3月5日,姚某某与另一确诊病例同处西安市未央区开元路福建海鲜楼。
这一行为导致十余人后续感染新冠病毒。3月14日,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对此案进行通报,姚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侦查。
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后果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具体分析如下:基本刑罚: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三十条规定,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,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西安确诊病例瞒报致十余人感染被立案3月14日,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通报,确诊病例姚某某3月5日与另一病例同处未央区某海鲜楼,明知存在轨迹交集却未主动报备,且在出现症状后自行服药并多次出入公共场所,导致十余人感染。姚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侦查。
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,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,已分别被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立案侦查。室友可能担责:室友代替做核酸,如果被顶替的当事人感染了,那代替做的那个人也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,会受到相应的惩罚。此次事件提醒我们,在疫情期间,一定要遵守防疫政策,不瞒报、不谎报,对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负责。
1、月14日0时 - 24时,西安市新增6例本土确诊病例(2例轻型、4例普通型),4例集中隔离发现、1例封控区发现、1例社区筛查发现,以下是主要活动轨迹:确诊病例72性别年龄:女,66岁。发现方式:社区筛查中核酸检测结果阳性,3月14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(普通型)。
2、月14日0-24时,陕西新增3例本土确诊病例(均在西安),新增4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(西安3例、渭南1例),无新增境外输入病例,出院1例。 以下是具体情况:本土确诊病例详情病例1:男,25岁,西安市报告。
3、月19日怀化新增1例确诊病例(9岁男童,鹤城区某小学学生,轻型)的活动轨迹如下:3月4日7:00-17:30 由母亲骑车接送往返某小学上下学,无其他行程。3月5-6日13:30-15:00 由母亲骑电动车接送至三角坪优果超市五楼艺美艺术培训班学画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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